摘要

随着市场竞争的更趋激烈化,商业秘密在企业竞争中更占据重要的地位。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通过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通过支付补偿金的形式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从而淡化劳动者在职期间所掌握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市场竞争地位。同时,在双方签订劳动协议时,又在条款中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而违约金则成为了最为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