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化”已经成为我们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党内法规和社会规范正式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也开始进入党领导下的多元规范协同共治新阶段。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治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既规范了党的自身建设和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也对其他参与主体及治理活动产生了较强的规范作用,为各个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从保证基层社会稳定,到规范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再到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制度框架,我们党对通过制定实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愈发成熟,并在实践中取得一系列重要的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