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要先将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后再编制。会计准则为何做出这样的规定,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和调整后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有何异同?本文利用数字汇总法阐述了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法编制和成本法编制的异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