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专管温酒。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说起话来,总让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中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原来读过书,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愈过愈穷,但写了一手好字,替人抄书却不老实,偷雇主家的书和纸张笔砚卖掉,被雇主家发现了就吊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