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语》是儒学当中最权威的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著作之一。孔子于书中表达了关于“民”的一些思想。具体归纳为:“民”是创造主体,即要有“民”,这是立国的基础;要为“民”,这是聚“民”的根本;要取信于“民”,这是吸引“民”的条件。“民”是价值主体,即让“民”富起来,这是国之价值所向;合理、适时用“民”,这是“民”创造财富的基础;凡事为“民”着想,这是激发“民”创造价值的动力。“民”是评判主体,即是否用德去行政,这是“民”评判管理者的重要标准;“居其位”是否做得好,这是“民”赞成与否的评判依据;管理者“其身不正”,这是“民”虽令不从的评判前提。《论语》中关于“民”的主体表达,在新时代的今天得到传承发展。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