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机事件处置过程中,适宜的谈判方式具有提升现场执法效能、维护和谐警民关系、实现高效事前教育等效益,较之于武力方式具备突出优势。然而,实践中我国公安机关对谈判方式的应用较少,尚未充分发挥警务危机谈判的应用价值。困境主要体现为宏观层面的制度保障力度不够、中观层面的组织联动效果不佳、微观层面的主体共情意识不强等,应围绕保障体系化、实战一体化、沟通科学化,有针对性地破局,不断提升实战中警务危机谈判的应用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