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流量”的界定是流量保护、流量治理亟需回答的首要问题。代表性观点以信息、数据为视角切入,主张“流量”属于网络商业主体独有,具有经济价值性、无体无形性和可支配性的新型财产权利。然而,这种观点既难以涵盖现实生活的全部流量现象,又在权利理论体系内难以兼容,更低估了流量现象的重要环境与载体“媒介”之作用意义。以媒介环境学为理论视角进行研究,认为“流量”即存在,“流量”即我们,“流量”既不是信息、数据,也不能止步于手握公共注意力的解释线索。同时,从“空间—意义—行动”的宏观维度,掌握了流量绝不只是一个纯粹的商业私益问题。“流量”现象蕴含着无形的权力作用机制,获得了流量便是潜在地抵近、影响、掌握了人心,更是一种关乎社会认知、社会意识与社会集体行动,涉及公共利益与公共治理的权力问题。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