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已经成为驱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产生、收集、整理数据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劳动,无疑是创造价值的。数据在与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相结合的过程中,从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数据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也就是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所做出的贡献。但数据本身不会凭借这种贡献索取收益,索取收益的只能是数据要素的所有者。因此,数据要素所有者凭借其享有的数据要素所有权要参与价值收益分配。大数据背景下由于存在数据要素确权困难,会出现损害数据要素所有者利益的问题。在技术层面,可以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数据确权的过程中,通过时间戳来确定初始数据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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