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地方税体系是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提升效用职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力保障和重要工具。2016年营改增之后,我国取消了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虽然通过调整增值税共享比例稳定了地方税收收入来源,但地方税体系仍然存在着收入规模偏小、对地方可支配财力的支撑作用不足、缺乏有效稳定的主体税种、政府间税权配置不合理、地方税种划分方式不科学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在明确我国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目的、逻辑的基础上,增加地方税收入,打造地方新主体税种,并制定法律,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提升地方治理能力,以建立起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财税制度。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