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理性视角看,只有种地“相对划算”,农业经营者才会认真种地。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家庭小农户确立为农业经营主体,优化了广大农民的成本收益对比关系,极大促进了农业发展。随着生产力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农业经营的成本收益对比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家庭小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因种地“相对不划算”而下降。现代农业生产手段的日益成熟与广泛应用为农业规模经营与社会化服务发展创造了技术条件,但较高的土地流转成本和组织协调成本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润空间较小,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因此,应理顺农业经营者的成本收益对比关系、强化对农业经营者的正向激励,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