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学的教学过程中,习惯法或民间法的概念话语及其思维可能存在不利于法治建设的隐忧,需要确立刑事习惯的概念定位。通过对刑事习惯问题的话语转换,在现有刑法理论、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规范空间中,刑事习惯的相关情形完全可以得到恰当处理并得出合理结论。

  • 单位
    四川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