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问题:张社长,您好。我们是一家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后第8个工作日,有供应商来提起质疑,我们就以“已经过了7个工作日的质疑期限”为由拒绝受理了,结果该供应商又投诉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说我们搞错了,供应商没有过质疑期。质疑期间到底该如何准确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