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治理为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将乡村生态振兴提到了战略高度。为实现乡村生态善治,基于"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视角,分析得出乡村生态污染源头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分配失衡和农民生活方式影响。建议在坚持"三治融合"理念、厘清"三治"三元素作用分工的基础上,以自治为主导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以法治为核心保障农村生态治理资源配置均衡,以德治为中心改变农民传统生活方式。治理路径层面可采取先行先试探索型改革方式,加快乡村环境治理领域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入手,创新生态乡村建设思路,总结经验并推广,以保证"三治"治理模式在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实现融合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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