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布尔迪厄而言,摄影是社会见证,也是人种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工具和研究对象。通过在阿尔及利亚和贝亚恩的摄影实践和人种学研究,布尔迪厄习得了“参与的客观化”目光,即以科学习性处理研究对象。他在《一种中等艺术:论摄影的社会用途》中对现代摄影进行人种志研究,将习性确立为摄影图像的生产、阅读方式以及摄影实践的阶级区分原则;在《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中,他进一步通过调查和分析摄影对康德美学进行社会批判,揭示社会经济条件如何通过习性支配文化选择,强调习性是审美的、伦理的和政治的配置系统,提出以习性为根基的普遍美学和社会实践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