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入手,分析两者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深化制度改革,建立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新型环境法制体系;从不同的角度讨论如何更加完善地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