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数据、大变革、大机遇的"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催生移动电子诉讼平台的应用与发展,独立的诉讼主体被纳入互联共通的社会生态链,共享信息资源的繁荣。为贯彻周强院长在第21次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关于"主动回应实践需求,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具重塑、流程重塑和规则重塑"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宁波两级法院精准捕捉移动微法院的前景、意义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