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最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新增设了“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会计科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合作社借款的会计核算。合作社借款按照借款的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合作社为了补充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