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证机构究竟应该在司法辅助工作中承担何种角色,又该以何种角度、何种方式嵌入到法院的司法流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公证职能、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呢?一、对当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类型的分析第一,法院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交由公证人员完成,简称以人替人。此类型的特点是不改变法院司法流程,将原本由法院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交由公证人员完成,其实质就是“以人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