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动教育惩戒从理论预设走向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亟须以生为本,做到有情可循、有理可据、有法可依。一是将合道德性作为教育惩戒的价值追求,在坚守"教育爱"的前提下,通过"同情共感"引发学生内在的规则意识,使其自觉形成社会秩序感和道德责任感;二是将合理性作为教育惩戒的核心准则,实施中做到关注年龄分界点、注意分寸临界点、捕捉态度转变点;三是将合法性作为教育惩戒的实施要旨,基于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错误行为性质,选择适切的惩罚形式并掌握合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