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者"一词用法甚多,归纳起来有抽象意义上的"立法者",如神、人民、主权者;有具体意义上的"立法者"。它作为组织有议会等立法机关,作为人又有两种:一种是法律制度的开创者,他们往往是伟大的政治家或贤哲;另一种是立法机关里工作的法学家,他们从事的是技术性的立法工作,完善和修订已有的法律制度。从历史上"立法者"一词的种种用法入手,在进行归纳和分析的基础上做一些思考。我们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立法者"应是具有素养的职业法学家,他们应该是了解人生和社会,理解法的精神,忠于法律事业和掌握法律技术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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