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大规模减税降费,税收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税收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在新的形势下,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应用型税法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构建以税费征管流程为主线的教学内容,注重“两结合”的教学方法,加强校内外的实训实习,同时,应适当增加课程学时、实施税会一体化教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用型税法人才的培养水平。

  • 单位
    阜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