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枫桥经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价值维度入手,在梳理"枫桥经验"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村居(社区)"活动,阐述了该院对于"枫桥经验"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模式的继承和创新发展,为检察机关参与乡村法治振兴、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一条科学的实践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