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组织是协商民主实践运行不可脱离的主体结构。作为现代中国社会语境下的一种组织形态,人民团体是个体化公民聚合起来进行集体行动、开展资源动员的有机力量,是建构集体认同、集聚社会资源、约束社会失范、促进社会整合的内生性生长机制,因而成为协商民主建构与建设的重要资源空间和实践"场域"。与一般社会组织相比,政治社团参与协商民主在属性、结构与功能等多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优势。政治社团优势的显现及有效激发的关键在于人民团体处于国家与社会之"中间"的空间结构方位。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