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5年3月23日核发拆许字[2005]第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5]10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委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8]第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道路用地。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海珠区琶洲岛华南大道以西地段,即新港东路207号及门牌未列房屋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