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失独家庭扶助制度还不够完善,体现为过于依赖政府的扶助责任、扶助主体单一,扶助覆盖面过于狭窄,扶助金的标准偏低、城乡差距大,扶助内容重物质轻精神,对失独者隐私保护不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因此,应完善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法律体系,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的标准、缩小地区差异,帮助失独家庭最终实现自我救赎,鼓励社会主体合力参与扶助,加大对失独家庭精神层面的扶助,构建多元化的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