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与民营经济之间既“亲”且“清”良性关系的建立,要求检察机关立足社会治理理念,重构角色定位:一方面依托社区网格设立“企业巡回检察岗”,实现检察职能“下沉”至民营企业身边;另一方面借力信息技术搭建民营经济检察保障的“网络快车道”——检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执法、司法机关的“一键联动”。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积极构建“企业巡回检察网络”和“检察信息服务平台”之间的“双网互动”,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