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十一)》)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是以问题导向立法的标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相较于维持刑事责任年龄与恶意补足制度而言更具有解决问题的效力。"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在现实中并不能较为完整、正确地贯彻。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刑法制度仍然存在着完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