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属于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重要一环,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检察机关案件承办确定机制设计与运行中还存在随机分案的执行不够严格、指定分案的适用范围不清、承办人变更的程序不明确、入额院领导的分案需要改进、案件分配系统的智能化不足等问题。建议顶层设计上尽早出台关于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的管理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