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度已呈现出强化"全民"主体地位的改革价值取向。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的设计本位应从"政府"转向"全民",并贯彻"还权于民"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设计思想:一是按照公共所有权的本来面目设计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二是将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的主体限定为中央和省级政府两个层级;三是按照分工和协调的原则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制度;四是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授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