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是农民?这是一个全世界农业政策制定中不能忽略而又很难回答的问题。如何识别和培育真正的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亟需破解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农民存在多种形态,包括政治意义上的农民、社会意义上的农民、经济意义上的农民、生产意义上的职业农民和兼业农民,以及政策支持意义上的农民。在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中,强调所谓"真实农民"(Genuine Farmer),从而对"真实农民"进行补贴,以实现其既定的农村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不合理、人口老龄化、人力资本质量低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导致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不清晰以及农业农村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鉴于此,文章以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乡村振兴的主体问题,并提出了"真实农民"这一定义。文章强调将农业收入占家庭可支配收入10%及以上的农户定义为"真实农民",由此符合以农业为生计的基本特征。小农是"真实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农业支持政策过分强调生产效率,逆向补贴种田大户、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以及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而忽略了"生计",这对小农是不公平的,对农村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利的。振兴乡村就是要全面公平地支持"真实农民",尤其是支持和保护小农,培育新一代"真实农民",在提高他们的收入的同时,更应提升其人力资本素质,使他们具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素质要求,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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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