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乡村治理既是基石,也是短板所在。作为农村改革实践的重要举措,村民自治制度自实施以来推动了我国农村社会的全面变革,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展现,但也仍存在制度设计与实践现实之间的偏差,需构建村民自治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实现机制,推进乡村治理走向"善治"的理想状态。村民自治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建立在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三者互相作用的基础之上,三大机制合力推动村民自治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高度统一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