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构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制约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当前地方高校的培养模式不能满足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存在实践教学改革还未达到预期目标,忽视了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为进一步做好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升其创新能力,发挥好地方高校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突出作用,应针对当下培养模式的限制性着手,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术氛围等方面的优化改革,不断提升卓越法律人才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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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