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32年6月到1933年2月,中、英、德三方经过多次谈判,但因英、德始终缺乏诚意,草拟的方案和预算等距中方要求相差太大,很难让人满意。经实业部反复研究和协商,在部务会议上作出决定:正式终止与英、德的谈判,并于10月底通知英、德方“条件不能接受”。至此,中国与英、德双方合办硫酸铔厂谈判就此结束。由上海中国银行、上海金城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和上海中南银行共五家银行组成的“银团”,从资金上给予范旭东全力支持,建厂的资金问题全部解决。于是,范旭东于1933年11月22日具呈实业部申请承办硫酸铔厂,请政府给予备案。从1928年8月至1933年12月,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范旭东始终认定: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奋斗,才能使中国民族化学工业真正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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