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的颁布,必定伴随大量过渡法难题。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却不足以全面覆盖所有问题。大部分过渡法问题,仍必需求诸抽象的利益衡量。对于新法追溯效力范围的判断,可以通过区分新法属于“涉及法律事实的规范”抑或“涉及法律状况的规范”,以确定当事人之信赖在时间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