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经济逐渐形成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竞争格局。反垄断法对消费者予以间接保护,无法解释平台经济发展的现状,无法解决平台经济下消费者利益保护的现实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平台经济特点对反垄断法进行检视和反思。从现实维度观之,消费者对平台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消费者与平台经济的直接联系加深,且消费者在平台经济下权益更易受损。从规范维度来看,各主要国家反垄断法相关立法日趋重视对消费者的直接保护。鉴于此,平台经济下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定位应从间接保护转换为直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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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