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发[2020]1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见》(苏政发[2020] 88号),结合南京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