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中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的考核内容和考查内容,其中考核内容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源头减排项目实施有效性、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环境质量、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应对典型项目、管网、城市水体进行监测,结合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和模型模拟进行综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于2021—2023年间竞争性选拔了3批共60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