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者的界定

作者:陈峰; 蒲金军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14): 8-11.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14.003

摘要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者的界定,可以从行为人是否举办过入会仪式或具有组织统一的符号化装束等显性标志、主观上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加入的组织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的组织、有无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情况等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