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世纪以来,中国逐步构建了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五位一体"的领事保护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相关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它们协助或牵头处理领事保护紧急事件,多渠道开展领事保护宣传以及海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发挥了相当重要乃至不可替代的作用。地方政府参与领事保护,契合全球化背景下外交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同时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面临巨大的领事保护工作压力,需要地方政府分担保护责任;中国央地关系政治架构为中央向地方分担保护责任奠定了制度基础;海外中国公民因地缘联系而聚集分布的特点使得地方政府在处理一些领事保护案件时不可或缺;地方政府本身具有某些中央政府所不具备的优势;领事保护为基层外事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地方政府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央政府在人员和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领事保护机制的长远发展,如保护责任划分不够合理,缺乏指导和统一的实施标准,地方政府的保护责任与管理权限不平衡等等。着眼于中国领事保护机制的长远发展,地方政府参与领事保护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 单位
    外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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