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股东现金流量法、实体现金流量法和全投资现金流量法模型的研讨,提出如下观点:股东现金流量法与实体现金流量法计算的净现值是相等的,但对寿命期有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东现金流量法远比实体现金流量法简洁易懂,便于操作,其提供的现金流量信息直观,经济意义明晰,有用性强;全投资现金流量法从另一个角度进行投资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分析,不但能提供补充的管理用会计信息,而且能对股东现金流量法(以及实体现金流量法)模型的正确性进行验证,互相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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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