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就整体意义上的哲学还是就特殊意义的科学而言,在教学实践中,智力平等的预设不仅有着实际的证据,而且有着教学主体解放的价值意蕴。但与此背道而驰的是,现代高等教育体制已经被建构在对这一预设的验证之外。为了发挥教学主体的能动性,我们应当根据当前的需要,重新开启或者促进一次有关智力平等的哲学教育实践证明;依托我们智力平等的预设来持续地改进、完善诸如传承手段、教师的形象和教学的目标等方面的哲学教育知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