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发[2019]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以下称建安劳保费)。停止统一收取后,建安劳保费(含应缴未缴)不再上缴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由项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