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广州公共卫生事业的兴起与发展,同警察系统的关系密不可分,其开端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广东巡警总局卫生科的设立。1921年广州设市,广州市卫生局同时成立,这是近代广州首次出现专门的卫生管理机构。在近代广州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长期呈现出卫生行政专业化难度大、卫生立法薄弱等弊端,而警察系统则凭借强制性国家机器的特性,在卫生行政体系中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每当处理传染病防治、麻风患者捕捉、城市卫生巡察及市民卫生宣传等危险繁重的工作时,需要大量警力参与。为了厘清职责,市卫生局更直接参照警区制度,将市区划分为若干卫生区。不仅如此,围绕卫生警察设置引起的广泛讨论,更直接展示了行政、立法与警察在近代广州卫生事业中的紧密关系,从而促使以卫生局为核心的卫生管理系统,在内、外合力的作用下不断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