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适老型诉讼机制的建构

作者:刘万成; 姚宁怡
来源: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6(05): 107-116.
DOI:10.20107/j.wzus.202211055

摘要

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蔚然成势,而处在老龄化、数字化并进趋势之中的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殊显不足。考察法律发展与文化传统,反思弱势群体及理性拟制,审视支持系统与人的尊严等相关研究都表明,“一老”应当与“一小”获得基本相当的特殊司法保护。为此,对诉讼机制进行适老化调整已迫在眉睫。因新的司法老年观而倡导,适老型诉讼机制以细化识别老年人的“弱诉讼行为能力”为先决,以保障和促进老年当事人有效参与诉讼、自主或适当作出决定,支持和辅助审判者切实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为核心,且在保护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上有其特殊侧重。构建适老型诉讼机制,可以考虑整体借鉴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工作原则和具体制度,并相应予以增、删、改,体现诉讼行为能力分级并相应匹配针对老年当事人的优待宽容措施、能力支持措施与针对法官的处断辅助措施等重要规则,同步推进数字友好化举措,遵循由基层探索上升至国家立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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