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提升要求进一步相应提升我国金融法治水平,尤其是金融司法创新。与金融创新相伴随的金融风险防范是金融司法创新需要面对的新时代课题,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司法之间存在内在冲突。英国从金融清单制度到金融案例测试机制的设立及运行实践,及其相较于传统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体现的比较优势为我国金融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但在比较视野下,中国金融案例测试机制与英国相关机制既有共同点又有其独特特征,该机制在我国金融市场领域可能发挥纠纷预防、诉源治理与促进明晰规范形成等多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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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