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资源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价值。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滥用盗用、资源灭失等问题。学界支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公法保护。大多数学者认为,借助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框架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合理的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文献法的基础上分析、比较、判断相关已有研究成果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概念定义、权利主体、权利内容、保护模式等方面受到较多关注,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以及保护模式的选择等方面争议较大,主要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流变性、历史性等特殊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兼具私有与公有的双重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这几方面。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研究还有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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