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生态补偿内涵出发,首先通过分析生态补偿的历史演进,细致研究生态补偿的制度背景与法理性基础,包括生态补偿制度的国情差异、法系差异、部门事权分配、区域主体功能与生态补偿之间的关系等4个问题,总体建构我国生态补偿立法工作所处于的“中国语境”。进而探讨了生态补偿与现行法律的协同关系、生态补偿法律体系位阶及地方层级设置,从系统性的角度对生态补偿立法提出具体措施。最后,文章对生态补偿的立法内容设置提出建议方案,提出以资源产权界定、权责主体确定、生态损益评定、补偿形式规定、获利利用限定、补偿绩效厘定的“六定方案”为主要立法内容,以期为生态补偿立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