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应急发[2019]75号各市应急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省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