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之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