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是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发挥土地效用最大化是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能有力推进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在“三权分置”下,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供求不平衡,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承包权的确权存在现实困境,“三权”缺乏法律界定,农村土产权流转市场机制尚未健全。为此,可从完善“三权分置”相关法律规定、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农村土地交易制度等方面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走共同富裕之路。